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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_衰分〔以御贵贱禀税〕

作者:刘徽 返回目录 加入书签

术曰:以粟率五十、粝米率三十、粝饭率七十五为衰,而反衰之。副并为法。以九升乘未并者,各自为实。实如法得一升。

术曰:置爵数,各自为衰,而反衰之。副并为法。以百钱乘未并者,各自为实。实如法得一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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